1958年我國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
1958年,中國開始了第一個全國性的養老保險制度。這一制度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,由國家政府主導推行的,旨在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。該制度的實施范圍包括國有企業、集體企業、私營企業等不同類型的企業職工。
在1958年養老保險制度下,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共同承擔。企業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養老保險基金,并定期向職工支付養老金。養老金的數額根據職工的工齡、工資等因素確定。
此外,政府還鼓勵企業為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制度,以提高職工的退休生活質量。在那個時期,養老保險制度得到了廣泛的推廣和實施,為保障職工的基本生活和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。
然而,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,1958年的養老保險制度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,如覆蓋面不夠廣泛、保障水平較低等。因此,在20世紀80年代以后,中國政府開始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和完善,逐步建立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養老保險體系。
1958年退休年齡最新規定2018
關于1958年出生的人的退休年齡最新規定,2018年的信息如下:
根據《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》和《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、退職的暫行辦法》(國發【1978】104號)規定,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:
1、男性年滿60周歲,女性年滿50周歲,連續工齡滿10年的。
2、從事井下、高空、高溫、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,男年滿55周歲、女年滿45周歲,連續工齡滿10年的。
本項規定也適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干部。
3、男年滿50周歲,女年滿45周歲,連續工齡滿10年,由醫院證明,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,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。
因此,1958年出生的人,如果男性年滿60周歲,女性年滿50周歲,且連續工齡滿10年,那么就可以在2018年辦理退休手續。此外,如果男性年滿55周歲、女性年滿45周歲,且連續工齡滿10年,并且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,也可以在2018年辦理退休手續。
請注意,以上信息僅供參考,具體規定可能會因地區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異。如果您想了解更詳細的信息,建議咨詢當地相關部門或專業律師。